考虑到官田多,民田少将是河间很长一段时间的特点,而机耕的耕作效率又高,李恪提出参考井田模式,雇佣各里代为耕作官田。
官田所得七三,七成入官仓,平抑粮价,供养大军,三成入里仓,均分于民,富庶乡里。
如此一来,官府就勿须供养那些懒散的耕奴,减少的费用远大于分出去的三成收成。
而在牧租上,李恪又提出以现有牛、羊、马匹为田,增产为实的计租方式,套用每年田租定税,收取成年牲畜为官畜。
从未考虑过治牧之法的秦官们肯定没有意见,有戍所代为管束收税,至少从设计来看,实行也见不到问题。
李恪还专门提出来,要注意官畜、民畜的积存量,减少草原压力。要鼓励中原商贾向牧民购买牲畜,要推广掮客,严惩不法。
在交代完细琐的生产事宜后,只剩下出、入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