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三十九章 哈尔金,你个初生!(2 / 5)

就是在这次运动中,裁决庭才发现了工厂中存在的问题。

也就是虽然工厂建立起来的,但本质还是在按照工坊乃至作坊制度在运行。

简单来说,那时的工厂或工房只是一个放大版的工坊。

一个工厂由投资者自己担任或任命工厂主,然后工厂主任命监工,监工直接控制和监督工人。

也就是工厂主——监工——工人的三级管理体系。

监工一般是日薪6-8第纳尔,工人除了基本工资3第纳尔,还有计件的奖金,好手基本可以达到5第纳尔日薪。

不过这样的好手数量并不多的,大部分的工人水平顶天3.5第纳尔了。

监工的职责,是检查工人的工作进度、质量和遵守纪律情况,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对工人进行奖惩。

这种监工监督系统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生产秩序,但最大的问题,就是主观性和不公平性。

那些和监工关系好的,制作出来的产品随随便便就能过关。

和监工关系不好的,往往总是要受刁难,更是与奖金无缘。

甚至有些地区的工房,诞生出了监工对工人的人身控制和强行劳动。

至于工厂主,为了保证工厂运转顺利和快速产出商品,总是要严厉惩罚。

有些工厂主,还会因为个人恩怨,随意地给出降薪、罚款与解雇。

比如每月随机抽一个员工开除,因为“我们工厂不欢迎运气差的人”。

甚至有工厂为了效益,工作期间一旦干其他事,哪怕是唱歌都要罚款2第纳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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