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美利坚国,立国到现在也有100年了,就没一个被抓进去坐牢的联邦参议员或联邦众议员,一个都没有!再过100年,多半也不会有一个联邦参议员或联邦众议员被抓去坐监。至于杀头.那就更别想了。
在赵四看来,美国的这些联邦参议员、联邦众议员拥有的实际上是皇权!当然不是所有的皇权,而是一部分皇权。他们实际上就是美利坚的“小皇上”!
这个“小皇上”随便怎么捞都行,只要控得住选区,基本上就麻事儿没有。
因为根据美利坚的“王法”,联邦的总统老爷是不能免了参议员、众议员的位子的。要罢免议员理论上得走弹劾程序或内部驱逐程序。
其中弹劾议员的程序和弹劾总统差不多,得众议院简单多数加参议院三分之二多数才能给弹劾掉。而内部驱逐的程序,则是议员所在院单独表决,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需要一提的是,弹劾程序可以附加一个“取消资格投票”,也就是禁止担任任何联邦公职——仅限于联邦层面,州层面的公职照样可以选(历史上有个“第十四修正案”,可以禁止担任一切公职,但本时空没有这个修正案)。也就是说,赵四即便被弹劾回了科罗拉多州,他照样能再选上州长、州高院大法官等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