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古代华夏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典。
周敬王十九年,郑国执政驷歂杀邓析,而用其竹刑。
竹刑,为郑国邓析所作。
他把法律条文写在竹简上,所以史称竹刑。
竹刑的出现,在法律发展史上又是一大进步。
此前的刑鼎笨重,而竹刑则便于携带和流传。
而晋国自文公以后,曾四次制定法律。
第一次是晋文公称霸时期,作被庐之法。
第二次是赵盾即赵宣子为晋国执政时制定的常法。
第三次是范宣子制定的刑书。
第四次是范宣子所作并予以公布的刑书。
这是继郑国公布成文法之后,晋国开始正式公布成文法。
值得一提的是,晋国公布成文法曾受到孔子的批评。
楚国在春秋时曾两次制定法律。
第一次是楚文王时作仆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