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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果实 辽宁张小牛 18356 字 2020-09-04

此外,还有一种说法,即灭亡论对于现实,人们会问“根据一些理论,时空穿梭的存在是合理的,可为什么我们从来没有遇到从未来来访的人呢?”

人类的时间如果有足够多,或者说人类的历史足够长,那么很有可能人类最终能够掌握时空穿梭的技术回去影响历史,事实上并没有看到这种迹象,为什么呢?有一种原因,即人类并未发展到掌握时空穿梭技术的文明程度就已经灭亡了;更糟的是,任何文明物种在并未掌握到时空穿梭的技术都灭亡了(恐怕任何文明物种都对历史有一种难以抗拒的好奇心,希望亲身前去看个究竟);也许,这项技术的掌握是一个过于漫长的过程,任何一个延续的文明都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它。当然,历史发展的可能性有很多,或许未来人类已经到过我们的历史中,只是被人们当成了怪物或外星人。单依人类灭亡这种情形而言,并非没有可能,现代,来自人类自身的,如核威胁,以及人类行为之外的如行星撞地球,大火山喷发等威胁,随时都有可能将人类的时空穿梭之梦化为灰烬。这真是个令人沮丧的说法,不用过于担忧,相信当今凡致力于时空穿梭研究的科学家都不会赞同这个设想,否则他们后面的研究还有什么意义。

这些理论让我们发现,只要我们愿意,没有那个时间旅行理论真正打破了我们目前已知的环境因果律,使其在这些理论的补充说明下不能自洽。

23环境因果律中的事物规律

世上万物都存在普遍联系,因果联系只是其中的一个表现形式,而科学研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能找准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因为只有抓住了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才能认清事物出现及发展的规律。

运用因果逻辑进行推理,一定不要仅停留在单一的因果层次上,必须从多个角度去研究事物发生的原因以及推出的结果。比如,分析事物之间不同因果联系产生的不同结论。通常情况下,我们在进行因果关系推理时,必须重视因果分析,需要注意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分析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很多情况下,一种结果的引发原因可能有很多种,这时我们必须分析其中的主要原因,准确抓住主要原因,通过引起结果的最基本因素来进行逻辑推理。

因果关系推理中的主要原因,通常情况下指的都是与论点联系最紧密的原因,它可能根据不同论点的转变而形成相应变化。因此,我们应该依循原因与论点之间形成的各种有效联系,根据主要原因对结果进行论证,而针对次要原因,必须根据它们与论点之间形成的关系以及起到的作用,进行区别对待,对有作用的次要原因进行相关分析,没有具体作用的次要原因则一带而过。这样,就可以保证论证过程主次分明、点面结合、详略得当,在精练的推理当中得出准确的结果。

2、分析产生的原因。有些情况下,原因可以分为很多层次,有些现象在表面上看来是引发结果的原因,但其实不然,因为在它们的背后还存在引发它们的原因。对于拥有多个引发原因的结果,如果仅停留在某个单一层面上,将这一原因当作引发结果的最终因素,论点就会变得相对肤浅,并且很难将分析的问题理清楚,这样的因果逻辑推理得出的结果所拥有的说服力必然不大。所以我们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进行深究,不能“浅尝辄止”,必须以找出引发结果的最终原因为根本目的。通常情况下,能够轻易找出,并被大家熟知的原因,拥有的认证力都非常低;而越不被发现的原因,越能说明事物存在的实质问题,其具备的说服力也就越高。

3、分析因果关系的差异性。因果分析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分析因果的异同关系,属于辩证逻辑范畴提出的具体要求。不同原因得出相同结果在表面上看来没有什么关联,但用联系的眼光分析问题,随着研究的深入,就会发现在这些不同的背后有着某些共同之处,这样就可以避免受到事物表面现象的迷惑,直接深入事物的本质。

相同原因得出不同结果也是事物之间常见的相互联系。原因相同,但因为条件不同,就可能产生不一样的结果。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此类现象,比如,同样的改革措施,对身处不同环境和生活条件下的人造成的影响就各不相同。在对因果关系进行论证时,有时必须对相同原因得出不同结果所存在的因果关系进行深入分析,这样才能保证论点足够深化。

不同事物互为因果,自身便具有辩证逻辑特点。不同事物可以在特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这种现象非常普遍。例如,在自然世界中,互为因果这种关系就普遍存在于不同事物中。而我们在分析这种关系时,必须明确提出不同事物之间存在这种联系,并且还需要标明在怎样的条件下才会产生因果的相互转化。

任何事物的产生与发展,必然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明确了这种因果关系,自然就弄清了内蕴的道理,从而清晰地分辨出是与非。

24环境因果律的特点

1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因果关系作为客观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它是客观存在的,并不以人们主观为转移。

2因果关系的特定性。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为了了解单个的现象,我们就必须把它们从普遍的联系中抽出来,孤立地考察它们,一个为原因,另一个为结果。

3因果关系的时间序列性。原因必定在先,结果只能在后,二者的时间顺序不能颠倒。

4因果关系的条件性和具体性,因果关系是具体的、有条件的。因此,查明因果关系时,一定要从行为的时间、地点、条件等具体情况出发作具体分析。

5因果关系的复杂性。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客观事物之间联系的多样性决定了因果联系复杂性。

25环境因果律在其他领域的应用

1物理

非正式的场合中,物理学家使用因果关系一词和普通人所说的该词没什么差别。例如,在物理理论中,一些物理学家会说力导致了运动(或加速)。然而,严格说来,这并非因果律的正式理论。因果关系并不内在隐含于运动公式中,而是假定作为一个额外的需要满足的限制条件,也即,原因总是先于效果。这一限制有数学上的意义,例如克拉莫克若尼关系式。

物理中原因的概念在信息的语境中出现,信息将原因同其效果联系起来。正式地说,可以预计信息不能比光速更快,否则,就可能在某个参照系(使用狭义相对论的洛伦兹变换)中观察者可以看到结果先于原因(即违反因果律的假定)。

原因的概念也出现在物质能量流动的相对语境中出现(物质能量流动被通常认为和信息流动相联系)。例如,很常见的是,利用因果律来声称波(如电磁波)的群速度不能超过光速。

2工程学

因果系统是指该系统的输出和内部状态取决于当前和以前的输入值。如果系统除依赖当前和过去的输出值以外,还会依赖于未来的输出值,则该系统为非因果系统(acaal syste),而如果只依赖于未来的输出值,则是反因果系统(anticaal syste)。

3法律

根据法学理论,要认定被告对犯罪或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必须证明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在国际商法中,为获得救济,因果关系也是要必须证明的一个关键法律因素。因果关系认定,行为与结果之间有怎样的联系被认为有因果关系?一般采取“条件关系”说,即如果没有前者a行为就不会发生后者b结果,那么a是b的原因。

例甲与患有脑动脉瘤的乙因口角发生撕扯,甲把乙头部用力夹于腋下,乙用力挣扎几下后脑血管破裂出血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有条件关系(如果甲不夹乙脑袋,乙就不会用力挣扎,当时不至于脑血管破裂死亡),认定有因果关系。关于甲对此结果的责任,还需考虑其主观有没有故意、过失才能最终决定。本案甲的行为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不相当,不担故意罪责,若认定有过失,可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3主观因果律

在人的意识里,会自然的认为一切事情都是有其原因的,并且这种原因可以被自己理解如果自己不懈的努力。我们现在需要做的是把这种人们意识中的因果关系提取出来,形成可表述的文字体系,也就是人们以理解的因果关系,即主观因果律。

因果律在我们生活中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只有可以被因果律解释的事物,人们才可能理解,进而掌握其规律,达到人主观意识参与的目的。如果这个预设被质疑,并且有被证明的可能,那人类世界将出现一次重大的变革,这时需要哲学家们做的工作将变的巨大,至少要让人们在不能完全理解的时候也能得到基本的心里慰藉。

我们现在认识到的因果关系(caality或caation)是一个事件(即“因”)和第二个事件(即“果”)之间的作用关系,其中后一事件被认为是前一事件的结果。一般来说,一个事件是很多原因综合产生的结果,而且原因都发生在较早时间点,而该事件又可以成为其他事件的原因。所以因果还可以指一系列因素(因)和一个现象(果)之间的关系。

原因与结果通常和过程、客体等因素有关;对其因果关系的描述争议很多。在其中我们不妨可以先总结出两个重点,即时间和过程。

当一个事情发生时,人们在尝试理解时,会自然的追溯在此之前发生了什么,这是人们可理解的,但是人们理解不了在这之后发生的事情对其造成了一种影响,所以人们只能以可理解的因果律来解释眼前发生的一切;同样,当人们在追寻之前发生了什么对其这件事的影响时,也只能以人类可理解的方式推导其过程,所以人类看似严谨的逻辑和推理过程就产生了;这种逻辑和推理只能在符合人的思维下应用,脱开人的理解这一点,一切将变的没有意义,人不能超越其自身在自身之外发展。

在人类的这种思维下,因果问题变的可描述了,但并没有变的那么简单,依然存在这一些需要人类值得更深入思考的地方,比如一切原因的开端,人们可以用因果来抽象的理解事物,但一个没有开端的因果同样无法让人类理解,因此人类必须对此进行必要的弥补,就有了一系列关于“开端”这个问题的学说和假说。在此问题上大多数人不需要一个答案,但需要能理解,即使这样也并不轻松。人们可以尝试着将问题看的更全面些,一个事物的因果并非只有他看到的,还有很多因素是一个人无法一时完全掌握的,关于局部和整体这个概念人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当一件事情发生时,我们可以理解到造成这件事发生的因素是复杂的,并非只有他所看到的简单因素,在此基础上人们就可尝试理解因果关系并非线性关系而更近似于一种包含关系,即结果包含在原因之中。但这种包含是异常复杂的因为因果关系本身就是复杂的。

自此建立在人类主观上的因果关系至少没有那么多疑惑了,我们可以将其抽象的应用于身边事物。

第二篇 科学的内在逻辑

一、科学挑战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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