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郑氏贸易和西班牙(3 / 5)

洪旭抵达新港码头,自有议会众人在等着他,洪旭说明郑氏要求,但新港明显不可能在一棵树上吊死,但现下局势混乱,不宜树敌,于是给予郑氏优惠,只要带来的货物是新港需要的,开放给郑氏的额度是其余人的双倍,且赠送每年十万两的初始商品购买额度。

接下来便是双方的细谈,新港为了货物人口占比争论,而洪旭则是为了珍珠,热水瓶等货物的额度争论。双方商谈到中午饭点,后勤部食堂款待来远来的郑氏众人,古代人对现代烹饪的食物赞不绝口,毕竟光味精这玩意直接就能镇住绝大部分神厨,倒是现代人有些人甚至吃多了,闻着味儿就想吐。

双方为了一点点意见差距拉扯到下午两点多才达成一直,于是财政部和洪旭带来的文书账房拟签草案契约,契约这类东西,郑氏很早以前便和荷兰人签订过,也是不算陌生,但最终决定还是要郑芝龙拍板才能定下。

草签契约后,洪旭带着一批新港货物回到魍港交接,郑氏货物尽数卸在魍港,其中生丝、瓷器、茶叶等等货物新港以荷兰人原来的价格收购,但只收购郑氏的,而郑氏也只能卖给新港,荷兰人目前离开了大员,其余商人要么自己运去南洋找荷兰人,要么去基隆或者吕宋找西班牙交易(葡萄牙在濠镜的贸易普通人没那么容易插手)。

这样逐渐发展下去,其余人无法卖出这些货物,便只能找郑氏的陆五商收购,郑家以后或许能以更低的价格采购,并且逐步垄断此类货物。之前其余靠跟荷兰人贸易的船主小海商们也只能转而和新港进行现代工艺品贸易,将必然大量带来新港继续的物资移民等等,而新港则将得到宝贵的发展机会,且可将中原货物垄断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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