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浩庭看着这些材料,越看眉头皱得越紧,为什么兰凌新能源要把电池和辅材卖给原告,由原告组装完成,再把电池包卖回给被告呢?
被告虽是挂了刘玉鉴的名,但是实际是路氏旗下的公司,路氏这么大的集团,不会自己组装电池包吗?这不是兜了一个大圈子吗?还把钱给别人赚?
一个电池才只要12元,再加上各种辅材,充其量几千块都不到,做成了电池包却要卖十几万元一个呢。
这是多大的利润!
商人都是格外精明的。
“他们为什么不自己做呢?而要交给锐新去加工?”雷浩庭抬眸问出了自己的疑问。
对于经济案子,显然鲍一鸣更加专业。
鲍一鸣咳嗽了一声,道“这里有几个问题,一、为了逃税。这笔生意总价值6060万元,如果他们自己组装,至少要缴纳420万税款,而现在这样发给别人加工,兰凌再买回电池包,他们可以交很少的税,因为原材料的价格并不贵啊,一个电池才12元。二、可以提高价格,这样简单的材料,经过一来一往,组装一下,价格就上万甚至十几万了,兰凌再回收过去,一本万利啊。如果他们自己做,显然不能提高这么多的价格。”
“果然是奸商啊,这其中原告也赚了不少吧。”雷浩庭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