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自然是武力改流,清政府认为世代拥有土地、人民、武装的土司,要他们“去封号、徼兵械、纳土称臣,解甲归田,帖然受命改流,是不可能的事。
故鄂尔泰受命之日,即移兵攻贵州广顺州之长寨,终于古州,首尾用兵凡五六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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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首先对东川、乌蒙、镇雄3地用兵,最后改置乌蒙、乌撒、镇雄、东川4流官知府。
继后,对云南镇源、威远、恩乐、车里、茶山、孟养等处用兵,将这些地区改设流官。
1726年雍正四年二月鄂尔泰出兵攻贵州广顺州长寨,长寨是滇、黔两省苗、彝杂处之地中势力最强大的土司,故鄂尔泰在贵州改流之始首先对长寨用兵,前后用兵3年,设流官统治地区计有1298寨,5978户,男妇口,地方600公里。
1727年雍正五年闰三月出兵谬冲,谬冲是黔、楚之交界处花苗中最强大者,鄂尔泰攻下谬冲之地后,将其地一部分归黔省黎平府,另一部分归广西怀远县管辖。
从1728年至1730年雍正六年至八年对贵州八寨、丹江、九股、清水江、八万古州等地用兵,尔后将这些地区改置流官。
1728年雍正六年清朝出兵攻下广西八达寨改归西隆州管辖。
1731年雍正九年清军又攻下广西邓横寨,将其地改流。
以土司“贪劣”、“不法”而改流。
这种情况以广西改流为最突出,如广西的泗城土知府岑映宸、思城州土知州赵康祚、小镇安土巡检岑绳武、下龙司土巡检赵墉等人均以贪暴专横不奉法而被废除,改置流官。
至于土司主动请求改流的话,种情况多发生在湖北、湖南两省土司中,原因是这些地区土司大都接近于内地,受到汉族地主经济的影响较多,而清朝在雍正年间西南地区的大规模改土归流对湖北、湖南的土司震动很大,在形势所迫之下,大部分土司皆主动要求改流。
1728年雍正六年永顺“宣慰使彭肇槐纳土,请归江西祖籍”,遂改永顺司为永顺府。
1727年雍正五年南渭州土知州彭宗和上溪州土知州张汉儒即纳土,施溶州土知州田永丰亦纳土,错若峒、麦着峒、田家峒、驴迟峒等长官司土官皆纳土,请求改流,清朝将以上各地归入永顺县。
同年,白岩峒长官司土官亦纳土,将其地划归龙山县。
以土司因互相仇杀,互争不息而改流。
湖南桑植土司向国栋,长年与容美、永顺、茅冈各土司仇杀,民不堪命,于1726年将其地改为桑植流官县,属永顺府,广西上林长官司长官等人互相仇杀,被改设流官。
到1731年雍正九年改土归流高潮结束,基本上完成了清政府予期改流任务,大部分土司地区皆改为流官统治,先后招抚讨平贵州苗瑶寨2000余,缴纳广西土司敕印和军器2000余件,云南澜沧江以东普遍设立流官知府,湖北、湖南大部分土司“纳土”,故史称“自四年至九年雍正四年至九年蛮悉改流,苗亦归化,间有叛逆,旋即平定”。
最后就是改流的末期阶段,怎么说呢,清朝改土归流的末期阶段,是从1732年雍正十年经乾隆最后到清朝末年的宣统年间。
这一阶段是在原改流的基础上,对尚未改流的土司继续不断的改流。
在云南对澜沧江以西沿边土司不断改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