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可以打破各省各自为政的局面,协力办事,提高行政效率。
在改土归流实施之前,雍正就对地方官吏关于疆域问题谆谆告诫,据《清实录》记载:“广西地方徭僮杂处,匪类不时窃发,逾山越岭,难以擒缉。汛兵各守地界,不敢擅自越境。嗣后分防各弁,不论何标何汛,凡系附近处所,毋分彼此,互相应援,庶匪类不得潜藏矣”。
要求地方官吏“公同协力,不可以疆界为限而分彼此”。
雍正对土司地区官员的告诫从另一方面可以看出,当地官吏在解决土司问题时往往互相推诿,不能尽到职责,各自为政,导致行政效率的底下,甚至会与土官同流合污,包庇罪行。
鄂尔泰在推行改土归流时,有雍正帝的信任和放权,他积极与邻省督抚共同协商办理临界事宜,同时在改流地区调整疆界,为后续经济重振打下基础。
雍正五年,鄂尔泰在改流广西泗城土司时,就开始筹划重新调整原泗城土司疆界。
泗城土司面积广大,跨黔、桂两省,鄂尔泰建议“划江而理,江以南之粤,江以北属之黔”,达到“界限井然,防守稽查,皆易为力,庶两省之纷争永绝矣”的目的。
同时还革除旧习陋规,清政府为了巩固改流地区政局稳定,针对土司原辖区各种陋习旧规,颁布一系列的文告、禁令以及规定,废除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强迫其改变落后习俗。
因为土司辖区长期远离中央王朝的直接统治,各大小土司在其辖区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以此来实现对土民的剥削。
例如,广西泗城土司规定土民要按时缴纳“修衙门钱”,新平地区有“鞋脚钱”,等等。
这些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给土民造成了极大的生活压力,土民背上了沉重的枷锁,致使很多的土民因为差役繁重,纷纷把土地贱卖,甚至索性把地契送予他人。
改土归流后,清官员认识到笼络土民民心的重要性,把土司制定的杂税项目统统废除,把税收权还于政府,极大的减轻了土民的负担。
正是因为“轻徭薄赋”,很多土民要求收回自己的土地,极大的提高了生产积极性,算是卓有成效吧。
……
……
……
买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