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中三版或四版为上,二版为次上,一版及不中为次。
4、筒射。
《新唐书·选举制》云:武举课试内容有“筒射”。“筒射之箭,长才尺余,剖筒之半,长与常弓所用箭等,留二、三寸不剖。
为筈以傅弦,内箭筒中,注箭弦上,筒旁为一窍,穿小绳系于腕,彀弓即发,豁筒向手,皆激矢射敌,中者洞贯,所谓筒射也”。
5、步射。
《新唐书·选举制》云:“步射”为射草人,中者为上,虽中而不法者为次上,虽法而不中者为次。
6、穿劄。
《通典》中有“穿劄”的测试方法,即以弓射铠甲,穿透甲片测试弓力。
7、翘关。
《文献通考·选举七》云:“翘关者,长一丈七尺,径三寸半,凡十举。后手持关距,出处无过一尺。”
“翘关”是一种举重力课试方法,要求手持门关之一端举之。
8、负重。
《文献通考·选举七》云:“负重者,负米五斛,行二十步,皆为中第。”
“负重”是一种测试负重力和耐力的课试方法。
9、材貌。
“材貌”是身体素质外型挑选。以身高六尺以上,“躯干雄伟”者为次上,以下为次。
10、言语。
要求在课试提问中“应对详明,并有神采,堪统领者为上,无者为次”。
总之,作者菌能查到的大概就是这些了,因为唐朝创立的武举制度,在中国武术史上是一件大事。
武举内容的确立,实际上是对武术精炼化、规范化研究发展的结果。
另外,武举的创立,实际上又是对武术本身的推广。
仕宦之诱,无疑能激发更多的人的习武热情。
武举制的影响和意义不可低估,这种面向社会各阶层选拔武勇之才的方法,为此后历朝历代所沿袭。
可是很遗憾,到了后面的宋朝开始,古代中国文人重文轻武,因此对于武举的记载就极少。
《新唐书·选举制》认为“唐武举起武后之时,其选用之法不足道,故不详书”,这使得我们今天没有更多的资料一窥唐代武举的全貌,殊为可惜。
《文献通考·选举七》按云:“然郭子仪大勋盛德,身系安危,自武举异等中出,是岂可概言其不足道邪?唐登科记所载,异科出身者众,独轶武举,亦一欠事。”
一直到了清朝,因为离得我们比较近,所以才又有了一些关于武举的零星记载,其实清朝差不多与明代一样,武举也是分为一、二、三场进行。
一、二场试了弓马技勇,称为“外场”;三场试策论武经,称“内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