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在兵部举行盛大的“会试宴”,又赏给武状元盔甲、腰刀等,赏给众进士银两等,相比宋明两朝,算是很风光了。
不过清代科甲等级差别甚大,同样是武进士,一、二、三甲的等级和荣誉却大不相同。
状元自然是出尽了风头,登第后的三天内,可以披红挂彩,上街夸官,真所谓春风得意,风光十足,殿试以后,通常立即由兵部授予官职。
顺治三年1646丙戌科是清朝武举第一科。
当时规定武状元授正三品的参将,武榜眼授从三品的游击,武探花授正四品的都司。
二甲授正五品的守备,三甲授从五品的署守备。
康熙年间又有变动,改为一半授营职,是直接带兵的官;另一半授卫职,是皇帝的宫廷侍卫。
雍正五年1727规定,武状元授御前一等侍卫,武榜眼、探花授二等侍卫,再从二甲中选头十名,授三等侍卫,其余全在兵部注册授予守备等营职。
雍正以后各朝武进士的授官情况还有一些变化,不过所授品阶基本上以康熙朝定制为准,没有太大区别。
至于清朝武举各级考试,通常每三年举行一次,每科录取人数也有定额。
但常科以外,还时常增设所谓“恩科”,常额以外,也增加一点“恩额”。
这类“恩科”、“恩额”都由皇帝直接掌握。
无非笼络人心,吸收更多的武勇人士为统治者效命。
至于考试办法的话,在此之前,像是唐朝,大概有一下几种。
1、长垛。
“长垛”项目的课试方法为:“画帛为五规,置之于垛,去之百有五步,列坐引射。”
“规”即“院”,如今之环靶。
“长垛”规则规定:应试者用石弓和六钱之箭引射,三十发不出第三院为第,入中院为上,入次院为次上,入外院为次。
2、马射。
“马射”又名“骑射”。其课试方法为:“穿土为埒,其长与垛均,缀皮为两鹿,历置其上,驰马射之。”
马射法还规定:应射者于马上持七斗力的弓,驰马弓射,全部射中为上,或中或不全中为次上,全都不中为次。
3、马枪。
“马枪”是测试马上用枪技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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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为:断木为人,戴方版于顶上,凡四偶人,互列埒上。
驰马入埒,运枪左右,触必版落,而人不踣。
“马枪”课试法还规定,“枪长一丈八尺,径一寸五分,重八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