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有千条,下边应对的办法也有千种,大汉可从来不缺聪明人。随着税改政策确定,并逐步推行,既得利益者们在意识到势不可改之后,便果断采取一些迂回的办法,以减少损失。
隐匿土地是一个普遍的做法,但并不高明,毕竟若真要查,是藏不住的。于是,很多人都开始在新税制上想办法,试图从既定规则中寻找漏洞,并利用之止损。
而在新税制下,还真有那么一个比较明显的空子可钻,以土地数量分等纳税的规则下,拥有土地越多,需缴地税越重。如此一来,将自己在册土地数量减少,是一个不错的避税办法,既在规则之下,可行性也高。
于是,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京畿、河南、江南、榆林这四个先期进行税改的道内,那些地主们,不约而同地做着一件事,在官府清丈土地的过程中,紧急操作,在保留一定的土地情况下,将多余的土地分配给族人、扈从以及佃民。并且,很极限地把每户田地控制在60亩、100亩、150亩、200亩这些分税标准下。
这几乎是一条光明正大的合理避税办法,而可以想见的是,土地虽然分出去了,但其实际控制权,显然还在那些权贵、地主、豪强手里,根本不怕丧失,毕竟作为豪强,最基本的素质便在地方的影响力与控制力上。
对于这些,朝廷自然是心知肚明,但并没有阻止的意思。潘佑在察其状况后,很是不满,觉得让地主们这么搞,朝廷将损失一笔不小的税收进项。因此,果断下令,禁止京畿道土地的「赠予及转让」。鯏
这道命令,自然引起了广大地主阶层的不满,纷扰一直上传到朝廷,经过一番讨论后,决定默认这件事。
理由也很简单,这样的做法,并不违规,没有背离新制。用一些名流郡望的话来说,没偷没抢,还配合朝廷施政,土地是他们的,怎么处置也是他们的自由,你潘佑不许,也太霸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