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长得就好像南方的烟雨,细腻柔和、温软如丝,只是看上一眼,便无法自拔。
似乎她生来,就该是被我喜欢的。
喜欢二字,应该是这世间最残忍的两个字了吧。为了这两个字,我是坚持了这么久,付出了这么多。
还因这二字,落得遍体鳞伤。
无书的性格和她的相貌截然相反,如果说她的相貌是江南烟雨,那么她的性格就是漠北寒风,凛冽、固执、迂腐、死板。
令人无奈,令人心烦。
但她却也温柔。
如果是我一开始只是被她的容貌所吸引,那么后来就是被她的温柔所禁锢,挣脱不开,也不想挣脱。
她的温柔是自然的,是明明白白的,是绝对不可能装出来的。
这是我喜欢的温柔。
我喜欢她。
我追求她。
我倾尽一切,终于博得了她的一点点好感。
这是无异于中特等奖的兴奋。
我陶醉于她给的温柔,她也愿意给我以她的温柔,这是属于我和她的幸福。
但有一个词,叫好景不长。
这应该是所有情侣都避不开的劫数。
我和她吵了一架,吵得很凶,闹的很大,分得很决绝。
那是她的决绝。
我第一次哭得这么惨,第一次这么失态,第一次,濒临崩溃。
我不舍,我挽留,我打着她的电话,对着手机哭了四十多分钟,这是我不曾有过的恳求。
有人说过,你的不舍你的恳求,在一个不爱你的人面前,只会令她厌烦。
而这一次哭闹,约莫是耗尽了她对我本就稀薄的好感了。
但也算是万幸,总算是复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