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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拥走到停车场,他其实已经醉得一塌糊涂,他还很绅士,很镇定的想要去开车。
我一把拿过他的钥匙,拒绝他这个疯狂行为,“这个车要么我来开,要么我不去,我珍惜生命的,所以,你只能二选其一。”
他醉眼迷蒙都望着我,“我觉得我曾经在哪里见过你……”
他说这是废话,刚才在包房里面灯光那么个灰暗,再加上我的浓妆艳抹,他认出个鬼。
现在我至少把兔子头发卡给拆掉,停车场的灯光很亮,我的真实面目当然趋于真相,但是我现在的装扮至少跟我们曾经在我的追悼会上认识的人,应该算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吧。
一个清纯如菊,一个浓烈如火。
他鬼才认得出来。
当然我也不想纠结他这个问题,我双手交叉,侧着头问他“你住在哪里?我把你送回去。”
“你确定能开我的车吗?”他酒后还有一丝清明。
我看着他的车子,墨蓝保时捷,越是高档质量越是控制住他的手刹,我对他嫣然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