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一开始,东芝方面便提出了自己的要求,首先一条就是要求段云短期内款交付5,000万美元购买设备的款项,然后日方会派技术人员前往中国进行厂房修建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的技术支持,中方也可以派出不多于20名技术人员到日本培训,整个培训食宿费用部由日方承担。
除此之外,日方还提出合资企业正式投产之后,东芝方面也要享有一定的公司决策权,包括在合资企业重大决策方面,有一票否定的权利,另外就是在利润分配上,新产品闪存芯片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利润的50%,以及在国际市场销售利润的80%归东芝公司所有,并且中国合资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不能直接与东芝在日本的本土公司形成商业竞争,否则的话,东芝方面可以单方面采取停止技术支持,以及收回所有芯片设备的权利。
很明显,东芝公司从谈判的一开始,就摆出了咄咄逼人的霸王条款,倚仗着在技术转让方面的优势地位,强迫段云必须接受这些明显不平等的条款。
但是段云显然不可能盘接受东芝这边提出的条件,然后还开始和对方逐条讨价还价起来。
谈判绝对是一门艺术,段云如果表现的太强硬,很容易使谈判陷入僵局,甚至导致双方不欢而散,而如果表现的太软弱的话,对方只会层层加码,尽可能的榨取更大的利益,如何把握其中的一个“度”,是谈判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