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但是严格说来,经纪约只约定了我的作品和我作为编剧在需要运营时候,彼此的权利和义务,至于目前为止的演艺工作,严格说来并不在约定范围内。”
田壹野在念头刚起的时候,就再次认真研读了合约,这也是秦初尧教会她的,合约要看好。
能友好地达成一致是最好的,不行的话大家公事公办,最后也不会排斥撕破脸。
黎春一时语塞,田壹野说的是事实,别人的经纪约是艺人经纪约,田壹野的是编剧经纪约,补充合约是作品运营约。
黎春不客气的话已经到嘴边了,想到田壹野和秦初尧的关系,最后还是把不客气的话惹不住了。
对别人或许可以用雪藏或者边缘化来威胁,但是,对田壹野,显然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