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议过程当然不是十分顺利。
虽然平时村里人都很和睦和谐,但是也有人会在岗位安排上有想法。
整体来说是收入村按照一定比例设定一个最低档。
然后往上的话自然是多劳多得。
比如带人去林子里或者在出海口近海钓鱼捕捞,会有一定的额外补贴和收入。
这样轻松的活村子里很多人都能干。
就现在的情况来说,是没有那么多位置的,是不需要那么多的。
如果不能设计一个满意的安排,还是会有很多人心里别扭。
另外就是那些子女离开村子在外地的家里。
他们的想法是如果真的搞起来后,他们的子女能不能回村,享受同样的待遇。
虽然对这样困难发展时期不参与,发达发财之后占便宜的问题感到不齿。
但这也是需要规定章程的事情。
归根结底,他们三个人做这样的事情不就是为了能把那些离开村子没在回来的年轻人通过这样的方式再吸引回来。
让他们继续在村子里安家落户,繁衍生息。
让村子的人口再度增长,使村子再次繁荣起来吗?
提出这样问题的家庭虽然也感到不好意思,面红耳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