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魏公公所希望的“独立”性,唯有特区独立于旧有体制,方能发挥更大的作用。当然,既特区寻求“独立”,那么治下军民事务镇守衙门便理当承之。
特区刑律这一块便是由镇守衙门分巡检万和负责的,此人原是直殿监的奉御,掌监中事犯文书录入事,到了特区这边管刑律,也算是半个专业对口。除了这万和,两个衙门上上下下也真是找不到第二个精通刑名事务的。人材方面,魏公公还是短缺的很。
“抓人?”
魏公公对此却感到有些莫名奇妙,“为什么要抓人?打人骂人这种事咧,民间常见,大多因气盛不平所致。那妇人当街骂咱家,肯定是事出有因,咱叫你去看看,是叫你问问那妇人为何骂咱,可不是叫你去抓人。”
齐祥芳这才意识会错了魏公公的意思,把事办错了,忙道“属下这就去把人放了。”
“当然要放,不过骂几句哪能把人抓了呢?咱大明律可没不许人骂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