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二零章 造舰竞赛(三)(2 / 5)

所不同的是,萨摩级6个双联炮塔,在舰首舰尾各3座,呈“品”字型分布,这样萨摩级在首尾各有6门主炮可以使用,而在侧舷则可以使用8门主炮。

而河内级则在舰首舰尾各设2个背负式布置双联炮塔,在军舰中部,左右还布置一座双联炮塔。这种设计和华东政府为德国设计的赫尔戈兰级战列舰的主炮布局十分相似,但也有所不同,赫尔戈兰级战列舰中部的2座炮塔是并列布置,不能同时对一侧开火,而河内级中部的2座炮塔是错开设计,因此可以同时对一侧开火,这样河内级前后可以使用8门主炮,而在侧舷可以同时集中12门主炮射击,火力相当可观。

其实华东政府在设计赫尔戈兰级战列舰时,也并不是没有考虑过将中部的2座炮塔是错开,确保可以同时对一侧开火,但这只是理论在侧舷可以同时集中12门主炮射击,但在实际中射界很小,只有接近90度时,才能保证在侧舷可以同时集中12门主炮射击,因此实用价值并不高,而且还造成舰体布局不对称,增加了建适难度,于是放弃了这种设计。

其实军舰上的火炮并不是越多越好,因为一艘完美的军舰,必须是火力、防御、速度三者平衡,过份突出那一项都不好,一般一艘20000吨左右的军舰,最平衡的主炮数量应是810门,分45个炮塔,否则过多的主炮,必然会挤占其他的火力,或者是防御、速度的空间,毕竞多出的不仅仅是一座炮塔,同时还涉及到舰体加固、炮塔下面的弹药库设计,防护等等设计,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

华东政府为德国设计的赫尔戈兰级战列舰,虽然有12门主炮,但一来是这型战列舰的吨位己经达到了22000吨,本身的吨位有一定的余地,而且又削减了副炮的数量,完全就是一艘为参加大舰队进行海上决战而非单独行动设计的军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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