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琳说“每个人都有喜欢的东西、特殊的癖好,这不是什么羞耻的事情。”
屠墨初手指动了动,最后轻轻落在她的长发上,手指抚过她发上的丝带,最后滑向她微卷的发尾。
景琳眨了眨眼,乖乖地任他抚摸,眼神给他鼓励,包容又柔和。
屠墨初喉结微动,最后倾身,从她发顶吻向发尾,一寸一寸,唇擦过丝带,虔诚又痴迷。
那是他从来不敢言说的特殊喜好。他自从小时候残废以后,做过最出格的事,就是去林芳菲扔了的垃圾里捡回那条她用过的旧丝带。他只是单纯觉得她系在头发上很美很好看,为什么不戴了?为什么要扔掉它呢?他曾经因此失落过很长一段时间。
景琳也觉得很奇妙。她高三那年去过他在n市的家里,屠墨初的家装潢简单,黑白灰的色调,他的生活也简单无趣,那时候他似乎没有一件感兴趣的东西。然而他努力靠近她以后,也会把自己难以启齿的喜好展露给她看,多么难得啊。
屠墨初喜欢她柔软的发,还有她仰头看他时的目光。他一遍遍解开丝带,又给她重新系好。
缠绵的春天,新婚的第一天,景琳纵容着自己的男人,告诉他,他配拥有喜欢的东西,不用压抑,可以在她面前毫无保留地表现出来。
五一假期刚过,早晨起就一直在下着细雨。
景琳睁开眼睛,身边的人不在,她手一探,还有微暖的余温,屠墨初想必刚起床不久。今天她该回学校上课了。
景琳穿戴好出来,听到厨房里有响声,她的目光落在正在准备早餐的男人身上。早晨的阳光下,屠墨初肩背宽阔,身形高大,带着几分与居家做饭不符的清冷气质。
景琳走过去,“我来做吧。”
屠墨初摇摇头,“去洗手,吃了饭你还要去学校。”
景琳抿着嘴笑,“你好像在带孩子啊。”
屠墨初神色淡淡,微不可察地一怔。
景琳去洗手时,看到洗衣机里的衣服已经洗完了,她觉得自己可以帮忙晾个衣服,于是打开洗衣机,看见屠墨初昨晚穿的睡裤。她心里不禁有些疑惑,大清早起来只洗一条裤子吗?
她愣了愣,反应过来之后脸颊通红。现在晾不晾呢?她想了想,拎起裤子往阳台走。
她穿着屠墨初买的那双粉粉嫩嫩的拖鞋,娇小的人儿拿起撑衣杆晾衣服。屠墨初端着给她热好的牛奶出来,看见景琳举着一条裤子,脸色慢慢僵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