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呢,我刚认识你的时候总觉得你闷得很。喜欢火的人鱼,反转歌声,难怪你会有这种奇怪的异能。”艾尔洛一边看着货架上的鞋子一边撇嘴,“我最近读了一本潼恩给的书,讲了鞋子的由来——一个领主嫌走路硌脚,要求将境内所有的路都铺上羊皮。那么多羊皮,就算把领地所有的羊都宰了……”她突然扑过来伸嘴作势咬向弗美,吓得后者从柜台前跳到了柜台后,然后笑着继续说道,“也不够。这时候有个大臣提议,不如用羊皮只把领主的双脚裹起来。于是,世界上第一双鞋子诞生了。”
露茜夏摇摇头,表示才不会信呢。
“咩咩得多看书啊。自从我脑袋清楚之后发现读书真的很有趣。”艾尔洛拎起一只鞋看了看,又放回货架上。
弗美被吓唬了,就很不高兴,嘟着嘴:“我不。我一个土匪窝的接待员,看书做什么。”
艾尔洛和露茜夏听罢立刻举双手投降。这个事阿黛尔已经反反复复跟弗美纠正过很多次了,公会不是土匪窝,不是,但羊脑袋一根筋,不仅不转弯反而还次次都把阿黛尔怼到最后无话可说,一大堆歪道理。不行,根本跟弗美解释不清。
叮铃铃门响,
一对情侣推门进来。
男子搀扶着女子,对柜台后的弗美说道:“麻烦你,帮忙找一双鞋子。庆典人太多,挤得我妻子的鞋跟断了。”
“门口架子上第二排左数第三双棕色粗跟如何?”弗美很快应对自如,“那款夏天透气性好,走路舒适不磨脚,颜色料子也耐脏,旁边写着价钱。鞋子放下我让老板给修修,五天后来取吧?着急就要加钱。”
两口子高高兴兴的买下棕色皮鞋,放下断跟鞋。弗美从抽屉某出来登记册,照着最后一行的给女子登记姓名和时间,然后微微鞠躬,说着欢迎下次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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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姐姐们,咱们刚才聊到哪里啦?”等到客人离开,弗美坐到柜台上,翻回柜台前面,“……你们为啥这样看着我?眼神怪怪的。”
艾尔洛打趣道:“是不是以前他们也让你当过推销员,推销自己的肉?”
“艾尔洛真讨厌!但确实逼我这样在黑街肉市招呼过客人,想起来就不开心。”弗美低头摸着胸前的排箫,“卖不掉其它人,他们就会吃我。一开始我挺拼命的当接待员,幸存了好久,后来实在受不了了。”
露茜夏指着货架问道:“你怎么不假思索就推荐他俩棕色粗跟鞋?”
“跟在黑街、公会做的事情其实没有什么两样呀,看菜下菜碟就是了嘛。”弗美指着门口半个鞋印,“他们鞋底有泥但已经完全干了,应该是从很远的山村走来的,要么就是从码头来,没钱坐马车当然也买不起贵鞋。走这样的土路还非要强撑着穿那么细的高跟鞋,这女的大概是结婚纪念日之类的想要打扮吧,脖子上还挂着玛瑙石项链,也就是说他俩没钱还死要面子。平跟不行,细跟刚断,那就是粗跟咯。布鞋太没面子,凉鞋又负担不起,棕色皮革的既耐脏又漂亮。当然了,他们才不舍得扔掉坏鞋呢,所以肯定要顺手赚一笔修理费。”临时要办庆典,山村无法得知也赶不及,应该是五巷海湾或古城坐大客船来的。在码头沾湿了鞋,一路走土路来已经干了。筚趣阁
“那……五天后来取呢?”
“我怎么会知道老板忙不忙几天能修好,我又不懂鞋匠。无论是远山村还是运河坐船来,这一趟可不近,他们要是在这里留宿是要花钱了,撑不过三天,等他们回家了,想要再来恐怕至少要半个月后了。反正超过三天最多五天,他们就会回家了,修鞋便可以不急了。五巷海湾赶集的贵族老爷们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