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k值为招标控制价中可竞争项目造价下降的幅度。k的取值范围实行动态管理,由省住建厅根据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现阶段的k取值范围为:
(一)装配式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为5以内;
(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装配式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除外)为10以内;
(三)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总承包工程为12以内;
(四)其他工程为10以内。
第九条略。
第十条在k取值区间随机抽取k值的,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第十一条本办法规定的投标报价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分投标报价分满分值(|ai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x100xq。其中:ai 为各投标人的报价;q值为投标报价每偏离评标基准价1的取值。其中,投标报价小于评标基准价时,q值不低于3(以下简称“负偏离q值”);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时,q应为负偏离q值的两倍。具体q取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三章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第十二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设置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x1k+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k的取值区间幅度为4。k值在所有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解密后,由招标人公开抽取确定。
第十三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采取有限数量入围评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