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端详自己妆容的风华听了不由苦笑,“恨吧,如今我这男不男,女不女的样子,她也不记得了,如果,她能用恨来记住我,我宁愿她恨我一辈子!”
“风华,你何苦?”君尚摇头轻叹。
都说风华一指流沙,孤单就是你的岁月,我看你还是找个伴吧!
然情字其是那么的好忘记,又几人能看透?
“我愿意,为她把毒药服下,只因我对她也无药可救!”
人人都想要长生不老,可谁知道,返老还童的苦,若是成功也罢,就怕现在如怪胎一样的风华。
其时,风华已过而立之年,若不是当年为救日渐苍老的妖儿。
风华不会独自试药,他用自己的身体来做实验,只因这妖儿不喜他胡乱杀人,拿人作实验。
爱!真的叫人难以控制,更是疯狂的自虐,这哪是爱,这是一种无解的毒药。
凤君尚千里迢迢来此,就是为了这昔日的好友,曾经杀人入魔的风一刀,可是,没想到,他此时的样子,吓到了君尚,谁会知道在这百花楼里,最让人称为才色一流的花魁不是女儿身,而是地地道道的男儿。
只是他已退化,就如十几岁的男孩,可那脚确不过是八九岁男孩的脚。
所以,他的脚才这么奇怪,也让凤君尚为知心痛。
“跟我回去吧!风华。”
一声声风华叫的风华心里堵得慌,不由将插嘴的手帕扔在桌上,怒眼横眉,转头对着凤君尚道,“君尚,城主当惯了,也想换换当老妈子是吗?我都说了我叫邀月,再敢叫错,我就吃了你!”
风华突然娇嗔的喊叫,让凤君尚如避蛇蝎,闪身躲过,可心里确感叹,这一会一变,让自己无法言说,那声音时而变回女人了,时而变成男生,让君尚对这药匆满了恐怖,看来这药真的不能碰,这毒娘子就该死,不过现在恐怕她也活不了多久了,还好,自己没看到,不然,就送她这毒妇一程,哪怕到时与东篱刀戈相见,也在所不惜。
“邀月,你真想让幽儿回到妖儿身边吗?其实,在他那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