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两天就两天吧,能有什么办法尽力就好了,如果说没办法在48小时之内破案的话,那上面也没办法拿我们怎么样。”
我摇了摇头,虽然很无奈,但是只能听天由命了。
队长突然走了进来,以24小时之内破案为交换条件,说是希望能看一下关于他弟弟这件案子的卷宗。
“可是上面已经吩咐了,不允许您来插手这件案子……”我有些犹豫。
“我知道,但是我就只在这里看,而且往后的所有案件我可以随叫随到。”
既然董鑫国都已经这么说了,这个条件对于我来说也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以后办案的话又多了一个厉害的人选。
所以我们也都同意了,双方达成了一致的意见。
“你们现在可以布控了,这个凶手应该不是连环杀人犯,而是因为谋杀与谋杀之间的冷却期短到了忽略不计的程度。”
董鑫国看完了卷宗之后,下了定义。
这个定义一出口,我们都惊讶万分。
不过确实,如此高的凶杀率,很明显就是典型的狂欢型谋杀犯。
这个凶手应该是对解剖尸体有一定的兴趣的,而且还特别的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