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威见柳新不再烦他,也懒得过问柳新到底花了多少钱。尽管他发达之后还是保持着以前的节俭习惯,但并没有特别限制柳新的消费,当然,也是因为确实有钱了的原因。
原以为柳新只要有钱花就不再管他了,但在柳新生孩子后的第二年,矛盾再一次激化了。
柳新家庭条件虽然不是很好,但也不差。她还有一个比她小了将近十岁的弟弟。之前蒙威穷,弟弟还在上学,她没提什么要求。现在弟弟大学毕业了,也留在了京城,在让蒙威帮忙找到工作后,她又有了新的想法,想让蒙威帮弟弟买房买车。
她的理由很充分,她就这一个弟弟,蒙威娶了她,应该和她一起照顾她的家人。给弟弟买房子不是只为了弟弟,而是为了父母。她不能尽到孝养父母的责任,就要为弟弟买一套房子,让父母和弟弟住在一起,也算是她尽到了孝心。
表面上柳新的话合情合理,蒙威也觉得为柳新父母买一套房子不算什么,在当时京城的房价并没有贵到离谱,于是蒙威就全款买了一套房子,但房本登记在了他的名下。
柳新不干了,和蒙威大吵一架,认为蒙威心里完全没她,不把她和她的家人放在眼里,不就是一套房子的事情,还非要写在自己名下。蒙威解释说,房子既然是孝养父母的,放他的名下,也能充分彰显他的爱心和孝心,有何不可?他还觉得他没有必要也没有义务为她的弟弟买房。
柳新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
霍大师此时出面告诉蒙威,现在的柳新和以前大不一样了。如果说以前的柳新还有可取之下,现在的她,已经完全沦陷,不可救药了。除非和柳新离婚,否则蒙威的事业会大受影响,甚至柳新还会进一步连累蒙威,让蒙威身败名裂,以至于会有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