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很奇怪的感觉,他自己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
帝国军的包围圈越来越小,路易斯犸可不想被包了饺子。
现在如果不突围的话,那就没机会了。
不过,他没有贸然突围,他先是混在队伍里跟着往南突围,等着队伍拉开之后,他立刻折返方向,朝着北边突围去了。
之所以选择去北边突围,那是因为路易斯犸想得很清楚,如果自己是帝国军指挥官的话,那肯定是要切断对方退路的,只要截断了对方的退路,就可以吃定对方了。
这个时候,敌人的重兵肯定在南边,如果你往南边突围,无异于是撞了人家的枪口。
现在最聪明的做法,是往北边突围,出其不意,从薄弱处突击,那样成功率才会更高。
路易斯犸想的一点没错,帝国军果然是把重兵集团都压在了南边,帝国的骑兵团也在南边,看到法兰军队冲过来,帝国军的骑兵立刻发起了反冲锋,瞬间就把法兰军队给冲散了。
现在他们才意识到,帝国军的骑兵还是像以前一样强大,之前消灭的那四千帝国骑兵,只不过是他们运气好,再加上人数占有绝对优势,才达成的战果。
现在敌人的骑兵团足有上万人,那万马冲锋的气势,如山洪海啸,瞬间将法兰军队的阵型给冲散了。
路易斯犸懒得搭理那些家伙,从北边突围之后,迂回到了东边,本想着趁着夜色迂回到荒漠戈壁,逃回法兰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