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汉代以降,人们认为五月五日为恶月、恶日,且有“不举五月子”之俗,即五月五日所生的婴儿无论是男或是女都不能抚养成人。一旦抚养则男害父、女害母。
而显然这女子怀中抱的便是那死婴,模样凄惨无比,整个人仿佛被抽走了生气一般呆呆的站在哪里,即便是升堂的“威武”之声也没让她有多少神采。
刘昱无奈的拍下惊堂木道“苦主击鸣冤鼓者姓甚名谁,又所告何事何人?”
那年轻妇人膝盖微微弯曲的唱诺“民女杨秀,击鼓鸣冤,转告公婆溺杀吾儿!”
随着杨秀的话整个府衙哗然,不是因为这件案子,而是因为杨秀的举动,溺死婴儿在原先并不少见,非五月初五才这么做,遇到打在年或是兵荒马乱的时候,百姓无力抚养子女便会这么做,实属无奈。况且公婆溺死自己的亲孙子也是为了杨秀夫妻二人好,五月子害父,女害母,既然是为了你好,你还岂能山告公婆?
这案子基本上不用审理,刘昱清了清嗓子到“儿媳上告公婆此大逆也,本官见你痛失爱子速速离去。”
百姓们自然是支持刘昱的做法,妇人嘛!就该逆来顺受,就该听公婆的,你哪有公婆知道的多?哪有公婆见识广!
甚至有读书人在一旁大声的念叨“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九嫔掌妇学之法,以九教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