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他们事业刚刚起步,稳妥起见,先把工作室组建运行起来;另一方面,他们没有那么多的资金,租金只是小头,更大的开销在于录音设备的购置,以及人员和办公经费。
赵启然和郑与时虽然发行了专辑,但是他们当初签的合约不如李想,分成收入的比例低,而且专辑销量也没有李想的好,拿到手的收入自然大为不如。
签了租约,赵启然和郑与时离开了,他们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忙。许子同跟着李想来到工作室,他们新写的歌曲还在录制。
之前录制了十多遍,主要是磨合。合唱不是1+12的事情,而是要力求a2。
两人此前没有合唱过,音乐素养都不在话下,但是许多细节要反复琢磨。
许子同的声音比较低沉,中音困难,高音没有,适合唱民谣这样的小调歌曲。
李想的中低音很好,高音也在练习,音质清亮,随着身体发育的更加成熟,声音中多了一些沙沙的质感。
这样两种不同的声音要配合好,需要不断的磨合。
当录到第七遍的时候,录音师在玻璃房外做了一个ok的手势,李想摘下耳麦,对同样摘下耳麦的许子同说“我觉得这一遍可以。”
许子同“我也觉得,那就这样吧?”
“好。”
“太好啦。”
两人从录音棚出来,录音师立刻说道“这一遍非常好,没有瑕疵,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