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三十六节:语不惊人死不休(3 / 5)

儒武争锋 情殇孤月 1845 字 1个月前

应立法者,必立法,但法不可过细,否则便是违逆天道,过犹不及,必当遭受反噬天谴。

对于法所不能控制的范围,再以“德”加以规劝,以教化提升百姓,尤其是执法者的道德水准。

因为有法可依,执法者可以控制的自由裁量权,就会变得很小,也就可以进一步减少人治中“徇私枉法”和“收受贿赂”的问题。

写到这里,秦枫的第二部分,几乎是将治国中的“德”与“法”,“有为”与“不为”又说得透彻无比。

他看了一眼眼前明灭不定,快要熄灭的天道试青烟,忽地淡淡一笑。

原本已经准备悬笔结尾的手,骤然再下。

他还要写!

秦枫的第三部分,居然直指了立法者的阶级问题。

秦枫后世是生活在现代的中华,自是不可能在文章里直接鼓吹“天下大同”和“人民当家作主”,他选择的是自己在道家小世界所做的《平天策》的观点。

“道家认为人人生而自由,虽天赋不同,性善性恶,但众生平等,在天道面前,尽是刍狗……也就是说,人人生而平等自由!”

site sta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