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月台不远处,有一家破破烂烂的小酒馆,油腻腻的桌面被店主人用油腻腻的抹布擦了一遍又一遍,越擦越油腻。
可阿列克谢却并没有嫌弃,他熟练都推开小酒馆的门,抬手和老板打了声招呼。
“老板。”
那老板看到它,立刻朝后厨喊道:“羊头一个,羊骨汤一份,紫苹果两个与龙血椒一杯!”
不用多点单,老板已经熟悉了阿列克谢的套餐。
在旧时常来的座位上,早就坐了一个人,他穿着简单的粗布常服,手里还捧着一份报纸,对着笑话版面的插画嘎嘎乐。
“巴莱里,你来这么早?”
“这里离我家近。”
这样的对话,在过去三年间发生了无数次。
这是他们最常来的馆子,恰同学少年,兜里没钱,所以只能来吃边角料的羊头。
羊头没人吃,所以分外便宜。
况且这家“老兵羊头”还给来吃羊头的军校生打八折呢!
阿列克谢有钱归有钱,可他更希望把钱用于武装更多的士兵,开辟更多的商路,建设更多的工坊,所以能省则省。
一群出于这样那样原因的军校军官齐聚在这个小酒馆。
每到休息周,都必须来此一聚,都快成固定食堂了。
“圣械廷现在还有谁在?”
“学弟们还在集训,估计没时间出来喝酒。”
“集训?“阿列克谢一脸茫然,“他们不是集训过了吗?怎么还要集训?”
“不是他们集训,是他们给下一届学弟集训。”
阿列克谢这才了然,当初是他们作为学长集训学弟,现在轮到学弟变成学长了。
他有些说不出的滋味,只是默默给自己倒了一杯杜松子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