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欸?!!”
小伙计瞪大眼睛。
“一百贯还不够啊?”
他打赢了兄弟姐妹,在他三舅这里做工,一个月也就能赚四五百文。一百贯钱够让他做二十年的活,娶十几个媳妇都够用了。
店家哈哈大笑,看着愣头愣脑的小子,他难得指点了两句。
“若是寻常细珠,或是又小又生的崎岖的,实则你也买得起,不过凑一年钱罢了。”
小伙计愕然。
“三舅,我买这个干啥?累死累活做一年工,不去吃也不去喝,就为了买颗米粒大点的珍珠?”
店家瞪他一眼。
“我就如此打个比方,你小子话那么多。”
店家又与小伙计举例。
“若是岭南上品,东海次品,中等大小,市价差不多则在几贯到几十贯钱不等。”
“那便不是寻常人买得起了,别说你我,甚至官品小些的,在衙门里的那些差人都不会买。真正出价的,不是高官,便是豪强。”
“波斯人,南洋人,还有那些胡商,若有财力,做的买卖便是如此。”
“可以称上一声豪富。”
小伙计听的憧憬。
他恨不能自己就是胡商,一路从波斯骑着骆驼行过来,他把珍珠卖给那些有钱的大官,身后的仆从就在往马车上一箱一箱装钱,打开里头全是真金白银……
好多钱啊……
小伙计正遐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