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四十四章 每次xx都有你!(3 / 5)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新闻上写明凶手是自首的,为什么不将他自首后所描述的经历公之于众?法庭目前还没开庭审理吗?

“这个故事目前至始至终我所看到的信息都是埃米纳姆所在的D12团体在不停进行舆论施压,这对于一名法学毕业的人来说,绝对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跟在周易后头的钱江捂脸——

飞机上他的告诫,周易这是一点都没听进去啊。

记者们精神纷纷为之一振,拼命挤在最前方的金发大波浪女记者更是直接解开了自己衬衣上的三颗纽扣,然后才往前递麦克风——

“well,这位女士,你的名字是……”

“我是《纽约时报》的记者贝芙妮。”

&nk贝芙妮女士,请问你还有什么问题?没有的话介意晚上一起喝杯咖啡吗?老实讲我对《纽约时报》隔三差五就批评我的几位评论员很恼火……”

眼看着周易技法娴熟的让女人递出来名片,一众男记者此刻那是真的只恨爹妈给自己生成了带把的——他妈的无耻啊!无耻!

“斯派克先生,请问你的意思你并不支持埃米纳姆等人的悼念行为吗?”

“什么?不,我从没有这么说过,我只是站在一个法学院毕业生的角度指出了这个故事的诡异之处,我认为这件命案目前埃米纳姆等人的单方面描述存在很大漏洞。

“虽然我是在中国学的法律,但关于命案的底层逻辑实际上是一通百通的……”

化身律政先锋的周易单手插兜,单臂展开就像是站在大学讲台上的法学教授般面对着镜头侃侃而谈,墨镜下的唇角勾勒着自信的弧度,声音中气十足,丝毫看不出需要倒时差。

埃米纳姆起家的老巢毕竟就是底特律,能要把手伸过去施压那再正常不过了。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周易知道这件事背后的真相——

普罗夫与一名叫做bender(本德尔)的美国老兵在打台球比赛的时候闹出了口角,因为喝了酒的缘故,双方很快就从吐唾沫上升到了互殴。

碍于体格子以及被酒色掏空的缘故,普罗夫以及他的朋友们压根就不是几个老兵的对手,被打的嗷嗷直叫唤。

在这个时候,普罗夫拔枪了。

他开枪直接命中了与自己发生矛盾的老兵,子弹打中了本德尔的脸,令其倒在了血泊之中。

这情况被担任酒吧安保人员的本德尔表亲马里奥看到,于是他在惊怒之下果断拔枪,对普罗夫上去就是三枪——两枪胸口一枪头,死的非常标准且彻底。

很地狱笑话的是,在普罗夫的尸体被抬出酒吧的时候,他身上所有值钱的首饰以及钱包、现金甚至于是皮带都被洗劫一空。也就身上沾了血,不然裤衩子能不能保住都是个问题。

谁看了都得说一句不愧是民风淳朴的美国,DC哥谭那都是图一乐。

开枪打死普罗夫的凶手马里奥很快就在报警后开始了逃亡,只不过几天后就选择了在律师的陪同下自首——

因为律师仔细分析了情况后发现,以底特律的法律,马里奥在这种情况下开枪属于是自卫反击,根本不会被判重刑,毕竟谁也不知道普罗夫开枪之后会不会收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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