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十一章 海道禁约(2 / 5)

这《海道禁约》乃是大明专为佛郎机人设置的规章条例。按照大明与葡萄牙官方的协议,葡人仅在澳门享有居住权并可在一定范围内做生意。

也就是说,名义上澳门的葡萄牙人仍在大明香山县治下,必须遵从大明的各种律法。

实际上在大明国力还比较强的万历及天启年间,葡萄牙人还是比较老实的,便是有葡人犯了法,也得交予香山知县审理。

只是之后中原虏、寇肆虐,大明日渐衰落,这些夷人便也开始视大明为无物,明里暗里一直在推进澳门“自治”。

但不管怎样,明面上他们仍要遵从《海道禁约》的种种限制。

卡斯罗听大明辅政王先是问起澳门军备,又提《海道禁约》,心中便觉不妙,忙道:“这禁约就立于澳门议事亭,在下自然记得。但这禁约乃是数十年前所设,现在早已不适合澳门情况了……”

“合适不合适是大明朝廷说了算,不是佛郎机人。”朱琳渼道,“还请特使背诵一下禁约内容吧。”

“这……”

朱琳渼随即接道:“我替你背也成。

“《海道禁约》,一曰,禁畜养倭奴。夷商敢有畜养、顺搭洋船者,处以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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