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一章 明黎南定条约(3 / 5)

签约,必须马上签约,明人要银子,给他们!要粮食,给他们!要人,也给他们!只要大黎不倒,只要郑主还在,这些总归还能回来!

打定主意后,黎珠再也不与范永锦解释什么,以总统大臣的名义下令立即重启与明军的谈判。

在黎珠的强压下,升龙的郑主又不置一词,范永锦与一些主战的官员只好无奈的服从。

明黎谈判在中断一天后重启。经过数天的无休止争吵和老套的武力威胁后,黎珠代表安南黎朝与赵自强签订《明黎南定条约》,条约全文内容如下:

兹因大明监国殿下、黎朝君主,欲以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明监国殿下特派钦差大臣、五军都督府左都督赵自强,远征军副都督卢光祖;黎朝君主特派全权大臣黎珠;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嗣后大明、大黎永存平和,所属明黎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自今以后,大黎朝君主恩准大明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黎沿海之南定、海阳二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明监国殿下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二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

因黎朝将大明大长公主一行强留境内,吓以死罪,今大明监国殿下准以白银四百万两赎罪,并立即半公主一行护送交还大明,如有怠慢,大兵必将再讨还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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