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想参股我不反对,咱们这一穷二白的,能有点大金主最好不过了。”
他们仨之前都是体制内,铁饭碗,福利好,但相应的,大富大贵是别想了。
否则,面对的就是法律的铁拳。
那种东西,大院出身的王硕,郑小龙佬都扛不住,他们仨岂会自寻死路?
所以,正午阳光公司的成立,其实没有多少启动资金。
他们仨穷得很,穷得呲牙咧嘴的那种。
而且,他们年龄都不小,拖家带口的。
不可能像小年轻那样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能一咬牙一跺脚,掏出个大几百万来搞创业。
如果能有金主爸爸来让他们抱大腿,他们的当然是一百个乐意。
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不能干涉公司的运转和经营。
否则……他们离开山影前没有创作自由,离开山影后还没有创作自由。
那这山影,不是白离开了吗?!
简单来说,他们仨钱想要,但相应的股东权力不想给。
他们自然也知道自己的要求很离谱,所以,这不是来谈判了吗?
漫天要价,坐地还钱,只要守住底线,那就是赢了!
实际上他们不是没找过投资,但这个要求一出,投资人就跑了。
一个小公司,要求还这么高,你当你们还是在山影里?
离开山影前我拿你们没办法,离开山影后我还拿你们没办法。
那你们这山影不是白离开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