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蝙蝠侠的目的始终只有一个“拯救哥谭”,所以他始终是哥谭市的超级英雄,最伟大的侦探,而非最恐怖的超级罪犯。
“啊!”
砰!
“谁!”
“码的,是那个恐怖蝙蝠佬!大家快——”
“射他!射他!”
咔嚓——
沉闷的肉体碰撞声突然从广场上响起,从黑暗中突袭的蝙蝠开始狂扁小朋友。
对暴徒们来说,那攻击一如既往地凌厉恐怖,招招断骨,拳拳到肉,揍得他们骨断筋折;但对老马宇宙的蝙蝠侠而言,这场战斗是他自从出道以来遇见过的最艰难的杂兵战,他心里默默开始修改起以往的战斗方案和思路策略。
“这个世界的罪犯身体非常强壮,抗击打能力很强,几乎每个人都能抗住我十多拳才倒下”
心里总结出一条结论,他用双手钳住一个倒地壮汉的胳膊,踩住他的胸膛,发力一拧。
咔吧!
“啊!”
“力量也非常惊人,几乎达到非人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