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哥们。”他小声说:“我承认刚才说话有点大声。”
马昭迪低头看了看,心里感觉暖暖的——这一沓起码给自己止损百分之二十。
“我能再要几沓吗?”他小声问道:“一沓也行,我不挑的。”
匪徒面色一变,直接将他怀里的那沓钱又拿了回来,并且也小声回答道:“滚。”
“好嘞。”
当两个匪徒提着钱想要撤离的时候,门外的路边突然响起警笛的声音。
“克莱德!别装了!”
控制着人质的劫匪听到警笛声,声音顿时有些慌张:“吗的,条子来得比想象更早,我们得赶紧带着钱撤!”
装钱的劫匪同样听到了街上的警笛,但他看了看还没装好的钱,心里十分不甘心:“吗的,马克,我们还有这么多钱没装呢!起码十几万啊!”
“我说,别,他吗,再装了!”
马克对着克莱德咬牙切齿:“再装下去,我们连袋子里的钱都保不住!”
“可是.草!”
克莱德一把将背包拉链拉上,并背了起来,他依然用枪指着马昭迪和职员,倒退着走向马克:“走,我们走!”
马昭迪对着两人的背影默默感慨,不愧是中心城啊,连罪犯都知道怕警察了,哥谭的警察在戈登和布鲁斯进行改革之前基本没什么威严感。别说抢银行的大盗了,就连稍微厉害点的小偷也不怕警局的人,进警局就跟回家一样,越狱逃跑就跟出门遛弯一样。
不过话又说回来,哥谭市的银行劫匪又确实比这俩人专业多了,毕竟黑帮的钱不好抢,而城里面又总是到处都有黑帮的钱,这也就导致业余的劫匪都被自然选择淘汰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