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玲珑说:“晚上有贵客。”
我问:“客有何处来?”
朱玲珑说:“从该来的地方来。”
我继续问:“要到哪里去?”
“到我心里去。”
果然还是朱玲珑狠,她这么一回答,我没法往下接嘴,只能呵呵呵。
开门进屋,朱玲珑让我把冬瓜放在阳台上,她从袋里取出各类菜蔬与零食,摊开摆在桌上,还来不及归纳,她突然喊肚子痛。
朱玲珑让我别走,有事要和我讲,说完便提着裤子,去往洗手间。我回到客厅,看到沙发上,反向摆着一本书。
拿起打开,正是上一次,她从我手上借走的那一本。
“借”应该加双引号才对,称半路劫走更准确。
书中夹了一枚竹制书签,由此可见,她之前对我说,闲时读过一些闲书,应该不会假话。这时,屋里响起手机铃,不是我的,而是朱玲珑的。
她去方便前,手机和购物袋一起,就摆在桌子上。我瞅了一眼,屏幕上显示,来电话的人,叫“走狗经理”。
看来,来电与工作有关,我起身,行至走阳台,对朱玲珑说:“有个电话。”
朱玲珑问:“谁呀?这么不讲究,不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