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论功(4 / 5)

这时的司隶尉官品虽不高(位在比二千石的司直之下),却具有皇帝钦命持节使者的身份。

在武帝时期,司隶校尉督治阳石公主、决太子巫蛊之狱中,司隶校尉就充分运用了这一巨大的权力。

汉武帝置司隶校尉督察皇太子、三公以下百官,是历代统治者以低治高,以贱治贵的惯用手段;这是司隶校尉权势最重的时期。

在巫蛊之后,武帝感到司隶校尉权势太重,遂“罢其兵”,即剥夺了司隶校尉统率徒兵权,但仍保有皇帝钦命使者的身份,其任务是持节“督察三辅、三河、弘农”,这是司隶校尉职务、地位的第一次变化,也是司隶校尉向地方督察官转化的开始。

但三辅、三河、弘农属京师地区,也包括京师在内,故仍具有纠察、弹劾中央百官之权,仍是皇帝的耳目之臣。

在这一时期,由于有几位司隶校尉尽职尽责,“纠上检下,严刑必断”,致使“贵戚惮之,京师政清。”

这一时期的司隶校尉还是有相当高的权威,不过,司隶校尉的威权,全靠皇帝的支持、信任,得到皇帝的宠信,其权威足以压百官,得不到皇帝的支持,就成了百官攻击的焦点。

按司隶校尉的实际官职在九卿、三辅及京辅都尉之下,甚至也在承相司直之下,但在朝会时,却位居中二千石(九卿)之前,与司直并迎垂相、御史大夫,这也就是司隶校尉地位特殊之处。

盖宽饶在宣帝时任司隶校尉,“絮白公正,不畏强御”,“刺举无所回避”,“居不求安,食不求饱”,甚至将月俸之半以给吏民,使为耳目,侦察百官,因此出现了“公卿贵戚至长安,皆恐惧莫敢犯禁,京师为清”的局面。

但是,由于盖宽饶“所勃奏众多”,而“廷尉处其法”则“半用半不用”。

也就是说被司隶校尉盖宽饶所劾奏的人,并没有全部受到应有惩处,廷尉可以上下其手,有的依法制裁,有的则曲为迥护,由此可见,司隶校尉在解除兵权之后,虽在“司察之任”,有“举使之权”,然而已不能率徒兵直接逮捕人犯,处置人犯,其威权较巫蛊之狱时,已大大降低。

不仅如此,由于盖宽饶“直道而行,多仇少与”,树敌过多,最后因受政敌的陷害而入狱;其后,盖宽饶不甘受辱,而引刀自刎,这就是司隶校尉失去皇帝支持时的下场。

自汉武帝设置司隶校尉以后,其地位和职掌就不断的变化。

起先本来只是京师的太守,然后就是皇帝的钦命使者,持节、领兵可以奏弹、审讯和逮捕一切官僚和贵族。

中间一夺兵权,再夺符节,又去掉校尉头衔而单称司隶;最后取消了司隶校尉的设置;司隶校尉的地位每况愈下,但是,到了仲汉时期,司隶校尉的地位则日趋重要,其职掌则不断强化和多样化。

仲汉初年,光武帝去丞相司直,使司隶校尉获得更大的权势,朝会时和尚书令、御史中丞一起都有专席,当时有“三独坐”之称。

司隶校尉常常劾奏三公等尊官,故为百僚所畏惮,司隶校尉对京师地区的督察也有所加强,京师七郡称为司隶部,成为十三州之一,司隶校尉差不多就相当于州牧了。

司隶校尉的官秩是比二千石,论官级低于中二千石的九卿,当然更低于列侯和三公。

而司隶校尉在朝廷中与公卿们相处的时候,这也有明确的规定“司隶校尉诣台廷议,处九卿上,朝贺处九卿下,陪卿上。初除,谒大将军、三公,通谒持板揖。公议、朝贺无敬。台召入宫对,见尚书持板,朝贺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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