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里常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犬不八年,鸡不六载。
意思是说再溺爱的狗,也不要养过八年,再玩赏的鸡,养的时间也不能超过六年。因为它们每天和人接触,人说话它们就在旁边听着,一举一动也都看在眼里。六年八载之后,人性渐通,没准儿会变成妖怪,闹出祸害人间之事。
在早期社会人们的眼里,狗一直是天上的星斗降世,可驱邪避祸,《春秋考异集》里就说过“狗,斗精之所生也”。
司马迁在写《史记》时,就把秦始皇杀狗课四门以御凶灾的事堂而皇之地记录下来。至于民间,狗血破妖法镇邪魍的说法似乎早就根植在了国人的心里。像后世摄制的异类影视中,持着桃木剑的道长总会备一盆狗血,然后百邪不侵。
如果非要将历史上的狗进行分类的话,应当以六朝以后的义犬、异犬、妖狗三种形态为据,而且,妖狗的形态在民间的记忆里更为强盛。
当然,这也与人们所熟知的“好奇害死猫”的猎奇心态有关。
东篱先生就讲过一个老狗化形为祸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