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你可以血赚,但我永远不亏!(1 / 5)

所谓的对赌协议,其实就是一种激励条款。

它是建立在资本游戏的基础上的。

比如说有一个导演,他准备拍一部电影,但他自己没有足够的资金。

于是他就找到了一个公司给他投资。

那既然是投资,出钱的那方自然就希望赚的越多越好。

而且,出资方不太想承担赔钱的风险。

然而这时候可能产生的一个情况就是投资方和出品方会签署一个对赌协议。

比如投资方给这部电影投资5000万,但要求电影的票房必须达到5个亿,如果不同意,他就不会投资这5000万。

那如果5个亿的小目标没有完成怎么办呢?

这就是对赌最刺激的地方了。

如果最终5个亿的指标,这个导演作为出品的一方,只完成了1个亿,那这个条款就要求他必须自掏腰包补齐这4个亿给投资方。

有人说,如果他没有这笔钱怎么办?

那就欠着咯!

那这个导演的资产就相当于有了4亿的负债。

他得拼命给投资方拍电影,赚钱,参加各种见面会、首映礼、俱乐部。

甚至是陪吃陪睡……(娱乐圈男女通吃的主并不少)

总之就是一旦他欠了这么大一笔钱,他基本上就等于卖身给了投资方,还清这笔钱之前,投资方让他干什么他就得干什么,他就成了一个赚钱的机器。

娱乐圈是很残酷的竞技场,也是资本游戏最为泛滥的地方。

在路遥穿越之前,所听过的最著名的对赌,莫过于冯裤子与八亿女星的《潘金莲》的票房对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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