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金律师(5 / 5)

当然,以肖青良的罪过,判他死,也不算是冤枉。

起诉书上的一条故意伤害罪,就能让肖青良下十八层地狱。

肖青良在未发迹之前,他的主要业务就是替人讨债。

而讨债这种活,就是在法律边缘徘徊,随时都有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比如,有一个人借了一百万给朋友做生意,谁知朋友运气不好,亏得连底裤都卖了。借钱的人当然不甘心这借出去的一百万打了水漂啊。

于是,他便找到肖青良,两人商量好,钱要回来了,一人一半。

一百万的一半,就是五十万啊。

肖青良拿着欠条,带着一帮小兄弟,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欠债人。

欠债人没钱还,还破口大骂肖青良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肖青良也不惯着他,指挥手下将欠债人暴揍了一顿。

欠债人早就对生活失去了希望,他当着肖青良的面,从十五层楼的家里一跃而下,当场毙命。

事后,欠债人被判定为自杀。肖青良花钱买了一个平安。

而在他被抓之后,这件事被定性为故意伤害罪,成了肖青良秋后算账的一条重罪。

“陆先生,我当事人肖青良的案子在下周三开庭。他希望你能参加庭审。”金律师小声说道:“陆先生,你如果有空,还是去一趟吧。”

官场:救了神秘大佬,乘风破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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