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快!”
随着拉姆塞的一脚留足了提前量的传球被曹羿轻松得手,几个人都有些惊讶。
“该不会是蒙的吧?”
但随后的几次身后传球,还是被曹羿以绝对的速度优势轻松拿到。
张伯伦忍不住感叹起来:“天呐,这是个什么怪物!”
比他们更吃惊的,则是纽约红牛队的球员。
美国足球所选择路子,就是远古时期的英格兰风格。
拼身体、拼力量、拼速度,讲究硬碰硬的踢球。
这属于美国颇为独特的体育风格,很讲究强硬和对抗性。
包括他们的橄榄球、棒球、冰球和篮球都是一样,美国大众很喜欢对抗性强的运动。
可能是骨子里的海盗基因延续,主打一个身体素质优先。
此时遇到曹羿,却发现眼前这个中国球星跑起来像是在飞。
以身体素质见长的美国球员,根本就追不上。
于是,他们顺其自然的开启了力量对抗和不惜体能的奔跑、拼抢。
但很快他们就发现了。
这名中国球星不光是速度飞快,力量和对抗性同样十足,就连体能都不处于下风。
那跑起来,就跟屁股后面有老虎在追赶似的。
关键他一点都不软,非常乐意和美国球员们硬碰硬的较量。
阿森纳虽然是英格兰球队,可早就在温格的调教下,走上了技术流派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