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遭泛起的雾气凝在元知酌裸露的手背上,聚成一道水流顺着她的手骨滑了下来。
不太舒服的触感,她伸手轻轻拭去遗留的水渍,觑着地上跪拜的人,“名利场晏淮瀚是混不下去了的,他得了一分势得意忘形、狂妄自大,得罪了不少人,如今大把的人争着抢着要坐他的位置。”
利欲二字太能够蚕食一个人的初衷了,酒池肉林、灯红酒绿,乱花渐入迷人眼啊。
况且,迟奚祉怕是早就想要处置晏淮瀚了。
君王需要的臣子无非两种,能臣和宠臣,一个能忠心耿耿办事,一个扮跳梁小丑搅局,能臣办事利落高效,是君王的左膀右臂,而宠臣不一定要会办事,但一定要能让君王开心,如果宠臣连这点微薄的价值都没有了,那就沦落成了搬弄权势的奸臣了。
晏淮瀚不仅聪明且才高八斗,而且他一颗玲珑心能捧人开心。
就凭这两点,元知酌相信迟奚祉是很喜欢晏淮瀚的,只不过晏淮瀚就是太贪了点,他是个伥鬼,见人说人话,见鬼都要讨好三分,见风使舵全在于虎是谁。
晏淮瀚明知道只有牢牢抱住最粗最大的一棵树,才能保证自己能在权力的洪流之中不被冲走,可他偏偏多生了那么多歪心思。
做人不能既要也要吧?君王又不是瞎子。
程霄听了面色黑下许多,他也知道现在朝廷之中分为两派,一派是以杨宗为首、坚决要严惩晏淮瀚的,一派是收受了晏淮瀚贿赂、害怕彻查这事会牵连自己的。
而只有程霄这一个“蠢人”,凭着一句“苟富贵,勿相忘”便大着胆子冲撞了中宫皇后的凤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