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看到第二种合作方案是将一些持股项目进行出售,其中第一个项目就是酒店和电影院,打包价为168亿,当林语看到这些酒店全都拥有物业产权时,林语也是微微一乐,要知道这些酒店可全都是五星级酒店,分布在各城市的繁华地段,就算是放在后世,将这些房产进行出售,那也是能够卖出更高的价格的,要知道在后世的千达集团只是买了77家城市酒店,就卖出了199亿元的价格,更何况这是120家酒店了,而且还包括64家电影院,可能电影院对于其它人并不算是优质的资产,但是对于林语来说却是值得收购的,因为林语可是拥有一家影视公司,以后自己的影视公司拍出的电影肯定是优先上映的,这也能避免被人卡脖子。
林语看向到第二个项目,果然是大唐集团的股份,不过他的价格竟然溢价了很多,看来他是指望大唐集团的股份给他的投资公司回血了。
林语看到后也是一乐,估计也正是因为他的溢价比较高,所以大唐集团才没有将这些股份收回的,猜测唐建国知道孙洪亮的投资公司遇到了自己问题,所以他在等,等到孙洪亮主动的去找他,这样便能以一个极低的价格将股份收回,一定是这样的,不过他肯定是失算了,在上一世的时候被外资横叉一杆,让他没能如愿,而在这一世,被自己插了一脚,他还是不能如愿,估计自己肯定会上了唐建国的黑名单。
之后便是一些小的项目,售价不高,有几个亿的,也有几千万的,甚至还有几百万的,这些林语都不是很感兴趣。
林语翻开了第三份文件,这就属于一份借款协议了,用投资公司的一些资产做抵押,然后借用一些钱,虽然没有写明具体抵押的项目以及所要借款的金额,但是却将利息约定为百分之十,这个利息还是很吸引人的。
不过林语可不会为了这些利息而将钱借给孙洪亮,林语的目的可不是这么点利息,而是投资公司的项目,拿不到项目的所有行为都是无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