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了女儿的鼓励,孙维芳在吃饭的时候,一个劲的给宋砚钧夹菜。
“砚钧多吃点,咱们这都是家常菜,不像是你家,都是南北大厨做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我们也比不起。”
做的都是宋砚钧不喜欢吃的菜。
孙维芳说的没错。
宋莎莎有本事,将宋砚钧养的非常精细,真的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但是,谁人会将一个肘子煮熟了,不加调料的就上桌。
这是什么年代了,再粗犷的人,也不至于吧?
而且宋砚钧不吃韭菜。
孙维芳却给他夹了一碗的韭菜。
宋砚钧一口没动,只跟老爷子说话。
孙维芳突然哭了,也不说话,抽抽搭搭的。
九零,自从不孝后我笑的可甜嘞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