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想做大明星吗(4 / 5)

“这是我爸爸马阿里,妈妈冯敏芝!”,马超越赶紧介绍起父母来。

“马叔,冯姨,请坐!”,隋安坐下后,单刀直入地说道“我看超越的潜力很大,所以想请她来做我公司的广告代言人,不知道马叔、冯姨同不同意?!”

马超越满了还未满十八岁,还没办法直接跟华讯科技签代言合约,所以隋安得征求她父母的同意。

马阿里和冯敏芝对视了一眼,很快就达成了默契,这讨价还价的事情,交由冯敏芝来处理。

冯敏芝正色地问道“我先听听你的条件,再做决定!”

隋安拿出来的并不是广告合约,而是一份练习生合约。

马越超作为练习生加入红石投资旗下的影视文化公司,为期三年。

这两年内,每月能领补贴2000元,音乐、舞蹈、表演等技能培训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但在练习生期间,训练和工作必须接受公司的安排,如有外接工作,报酬全归公司。

练习生合约之后,还附有两份合约。

一份是担任华讯科技代言人的合约,为期三年,但三年内没有广告费,但可以根据viva的销售数量,每一部提成一毛钱,每年根据销量结算一次。

另一份则是十年的艺人合约,这是练习生期满之后,如公司觉得马超越可以出道的话,就会拿这份艺人合约来约束马超越,不过这合约的条件与其他公司的基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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