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并不是简陋的板甲,而是精细厚重的全身甲,约莫三十来斤,个个身强体壮,不止准备着弩箭,晚间挎着短斧,手中握着长枪,或者巨斧,如同人性巨兽一般。
宋军的步兵,则虽然没有那么豪华的装备,但却人高马大,更是经验丰富。
面对一群铁疙瘩,他们往往不用蛮力,而是用一些精巧的办法。
只是,战场上的对战越发的焦灼,腾转空间越来越小,只能进行硬对硬的拼斗。
魏延寿不知道自己劈砍了多少次,只觉得双臂酸胀,头盔,铠甲之中,满是血水,手中的长枪,也越发的滑溜,有些握不住。
他连忙丢弃,从一旁拿起长斧,这时,脖子间透来一股冷风,他打了个寒颤,忽然“噔——”一声响,一把长刀拦住了那致命一击。
“都头,你莫要失神——”这时,那舅自己一命的兵卒,则露出黄白的牙齿,将那宋兵砍倒,笑道,声音嘶哑,显然有些缺水。
“老子还要给你说个小寡妇呢!”魏延寿嘶哑地喊道,然后两人并肩而起,脚踏的地方,也不知是是敌是友的血肉,滑溜溜的,一不小心容易摔倒。
两人相互配合,只觉得四面八方都是人,戎袍铠甲上都布满了鲜血,已经看不清颜色,唯一能够辨别的,只有铠甲的样式。
日上天中,热度大起鼻腔中混合着大量的血腥,以及汗臭味,魏延寿只觉得肚子饿得慌,砍杀了一上午,身着重甲,着实劳累。
随即,又有几人聚集而来,一行人有恃无恐地进行砍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