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喜欢BBA,也不喜欢那些拉风的跑车,林易安独爱雷克萨斯这个牌子。
当年这个车还叫凌志的时候他就为之痴迷。
因为年轻时他被这辆车撞过一次。
当时的他还叫李拴住,并不叫林易安。
对方下车后直接甩给他1000块钱。
九十年代初的一千块是笔巨款,从那时起他就发下誓言,将来成了富人,一定要买一辆这样的车子。
钱到手后,马上跑去县医院给李美霞的父亲付了三百块的医疗费。
李美霞直接亲了他一口。
美的他三天没有洗脸。
他林易安年轻时在别人眼力是个典型的二流子。
偷鸡摸狗,不务正业,好吃懒做。
因为兜里没钱,他跑去村长家里偷东西,因为太贪心,偷了两次。
第二次他打包腊肉与一袋白面准备翻墙时,恰好被回家的村长堵上。
接着就是被十几个壮汉追着打。
直到被打断腿,打破头,吊着一口气爬回家。
那时可不是现在,村长在村里一言九鼎,被打断腿的他躺在家里奄奄一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饭没得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