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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铠分成好几个部分,穿戴之时需要有人协助的,所以这时候打仗才有甲不离身的说法,就是因为这玩意穿戴实在太过麻烦,遇上战事基本上来不及,没有甲胄参战死亡率就会非常高。
“兄长如何知道我没有准备,这些日子我可是准备了不少的。”
房俊微微一笑,完全没有在意,他们所在的炼钢之地,因为长期开采,形成了一个瓮城,入口小中间大后面就是通向山腰唯一的道路。
很显然这是王家有意为之,这种设计可以避寒,还能作为他王家的退路,乱世只需要有数百家丁守住入口,王家就能没有任何的危险。
不得不说古人的智慧是不容小觑的,这种设计完全是一举多得,明明就是一座铁山而已,偏偏弄成了一座城寨。
“你准备了什么?”
房遗直很是好奇。
“兄长不必多问,以后就知道了。”
还别说房俊是真的准备充足,首先是百炼钢打在的枪头,其次是箭矢,这玩意铁匠做起来不会太难,只需要用粘土做好模具,一口气就能制造数千,甚至上万的。
消耗也不大,用的是炼钢炉的尾料,就是最后挤奶一样一点点挤出来的那种铁水,一板箭矢就有数百,一次打造就能有数千,事后只需要打磨一下装上木杆,尾翼都不用加装。
准确性虽然会差一些,不过贵在数量,爱字营神箭手有不少,但长弓是人手一张,齐射是没有问题的。
占据这等有利地形,加上足足有数十万箭矢,别说区区响马,就算是府兵也能打上一场。
大唐的精锐,没人携带的箭矢就是30支,800人就是支,加上房俊一日就是近万的补充,如今爱字营已经有箭矢十万支。
房遗直没有继续追问,房俊也在筹备更多的武器,冬天最好的武器可不是刀兵,而是这漫天的冰雪。
“筑城,看来需要提升日程了。”
虽然不知道来的有多少响马,不过自己只有800人,这里面还包括玄甲军,出击多多少少有些乏力,防守上就会轻松的多。